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經2003年5月15日召開的200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6月30日,福建南紙將“2002年度分紅派息”有關事宜予以公告,詳細說明了利潤分配方案,發放范圍、金額、發放辦法等。
一、利潤分配方案
以公司2002年末總股本30594.664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61,189,328元,尚余未分配利潤123,595,228.77元,結轉下半年。
二、發放范圍
截止2003年7月4日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三、發放金額
1、每股稅前紅利:0.20元
2、對于流通股個人投資者,公司按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為每股0.16元;對于流通股機構投資者及國家股股東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20元。
四、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及發放日 股權登記日:2003年7月4日 除息交易日:2003年7月7日 發 放 日:2003年7月14日
五、紅利發放辦法
1、社會公眾股的現金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國家股的現金紅利由公司直接派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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