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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商報報道 從即日起到6月末,沈陽市將用4個多月的時間集中開展印刷復制業專項整治行動。市委、市政府下決心通過這次專項整治,取締無證照黑窩點,遏制盜版,消滅印制假商標、假包裝、假票證的行為。
昨日,一份由沈陽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等8委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刷復制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緊急下發到各有關部門。
據悉,這是沈陽市自2002年以來在印刷復制業開展的規模最大的一次專項整治活動。
印刷復制市場混亂
據介紹,截至2004年10月,沈陽市共有印刷復制經營單位2310家,其從業人員已經達到8萬人之多。
沈陽市委宣傳部副部長何淑華指出,該行業最突出的問題就是盜版、假商標、假包裝屢禁不止,少數企業為了個人利益,不顧社會效益進行違法活動,這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重點取締無證照黑窩點
為此,沈陽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公安局、工商局、質監局、版權局、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聯合成立了印刷復制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從即日起到6月末,對全市范圍內的印刷企業逐一排查,重點取締無證照印刷復制窩點,整治學校周邊、居民區內、城鄉結合部、農村中的中小型印刷復制企業以及紙箱、塑料印刷和裝訂企業。
同時,市委、市政府為這次專項整治工作列出了時間表:3月底前,工商部門要完成對未經批準或擅自設立印刷經營單位以及從事印刷經營活動單位的取締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月底前完成對國家規定禁止印刷的含有反動、淫穢、迷信內容和“法輪功”等明令禁止印刷內容的出版物、包裝裝潢等印刷經營活動的查處工作;5月底前完成查處假冒商標、假冒廣告案件以及對違法印刷布告、通告、工作證、通行證、有價票證、學位證書、學歷證書等印刷復制活動的查處工作。
舉報者給予獎勵
根據現在各委辦局出臺的舉報獎勵政策,沈陽市印刷復制整治辦也設立了專項獎勵資金。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的群眾,各級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質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將給予獎勵,獎勵資金則從罰沒款中支付,獎勵額度將參照過去“掃黃打非”辦的獎勵標準。
同時,沈陽市整治辦向社會公開了舉報電話:31602992。
整治期間停辦新企業
在此次專項整治期間,沈陽市將暫停審批新設立印刷復制企業、經營單位;對未達標的印刷復制企業限期到2005年6月30日前整改,各有關政府部門有義務引導未達標企業聯合、兼并、融資、擴股、擴大經營規模,以達到國家規定的資格條件;對限期整改到期仍達不到資格條件的,按照國家、省的有關規定,吊銷其印刷業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對其進行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
記者趙桂華關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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