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記者從玉林市召開的全市節能減排工作會議上獲悉,玉林市將從今年11月11日起至明年1月15日止,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整治非法造紙企業“百日行動”。
據了解,整治非法造紙企業“百日行動”按照“依法依規、屬地管理、部門聯合行動”的原則,采取強有力措施,整體推進,突出重點,依法取締非法造紙企業(作坊),并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成果,嚴防死灰復燃,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
“百日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一是集中宣傳階段,時間從11月11日至11月17日,主要開展組織調研和集中宣傳工作,提高市民對整治非法造紙企業(作坊)的認識,動員全市群眾參與整治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的非法造紙企業(作坊)下達書面停產停業通知書,由各業主自行停產停業,并按照“五要”(原料要清除、成品要轉移、料池要騰空、場地要清潔、主要生產設備要拆除)的標準進行整治,確保小紙廠有效關停。二是集中執法階段,時間從11月18日至11月30日,主要內容是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縣(市、區)政府組織聯合執法隊伍,對各自轄區內還沒有停產停業的小紙廠實施強制關閉。在聯合執法過程中,各縣(市、區)工商、供電、國土、環保、公安、監察、安監等單位要派出精干人員參加,以環保、工商、供電、國土部門為執法主體,對非法造紙企業實施停電或斷電措施,扣押、查封其生產設備,確保關閉工作實施到位。三是總結驗收階段,時間從今年12月1日至明年1月15日,主要內容是進行查漏補缺,強化監管,徹底整治,不給非法造紙企業(作坊)任何僥幸或死灰復燃的機會。市政府督查室牽頭,會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市直(區直)有關部門,繼續組織力量對非法造紙企業(作坊)的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加強監管,對還在違法生產的紙廠從嚴從速處理,從而達到徹底整治的效果。
據悉,“百日行動”重點整治取締清灣江上游大良江沿岸小紙廠,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玉州區、興業縣、福綿管理區組織聯合執法隊伍,對各自轄區內大良江沿岸的還沒有停產停業的小紙廠實施強制關閉。各縣(市、區)要以城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非法造紙企業為整治重點,對污染嚴重、影響惡劣的要堅決取締,以點帶面,整體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