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西安市環保局自然處、市環境監理處聯合召開西安市加強造紙企業環境監管會。未央、臨潼、長安和戶縣環保局分管領導和科室負責人及全市20家造紙企業負責人參加了會議。市環境監理處通報了2009年對造紙企業環境監管情況,自然處就造紙企業整治、《新標準》執行以及加強監管工作進行了詳細安排部署。
監理處在通報中指出,2009年對全市造紙企業環境監管始終堅持“四個結合”,取得了一定成績。一是將新標準宣傳和監督執行有機結合起來;二是將日常檢查和突擊檢查有機結合起來;三是將社會監督和執法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四是將屬地管理和交叉執法有機結合起來,最大限度規避人情,提高了執法效率。但是部分企業在環保工作上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新的排放標準實施以來,部分企業外排廢水還不能保持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存在噸紙耗水量過大,COD、SS、色度等污染因子時常出現超標現象;二是部分企業領導環保責任意識不強,對職工環保教育不夠,重經濟、輕環保,在污處設施出現故障后,不按規定要求采取減產、停產措施,繼續帶病作業,造成廢水直排或超標排放;三是內部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環保管理工作不規范,環境整改工作落實不徹底;四是污泥處理、處置不規范。存在著污泥無固定堆放場所、壓濾后污泥隨意傾倒等現象;五是在線監控系統不正常使用問題,設備出現故障時企業未及時維護,不能如實反應企業排污情況,個別企業甚至在監控設施上作假,人為干擾監測結果;六是部分企業不按環保要求安裝污水處理設施獨立電表和企業上水表等設施;七是極個別企業還存在著私設暗管,直排、惡意偷排等嚴重違法行為,對河流水環境造成嚴重污染,行為及其惡劣。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要求各級環境監管部門繼續加大對造紙企業的檢查頻次和力度,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政府的相關規定,確保各企業排放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自然處就造紙企業整治、《新標準》執行以及加強監管工作強調四點要求:(一)嚴格控制造紙企業生產規模。現有企業不得擅自擴產或更換更新生產設備,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進行企業合并或整合。逐步使建設檔次低、管理水平差、工藝設備落后的企業退出造紙行業。(二)全面強化造紙企業的監督管理。造紙企業必須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化學制漿和節水減排企業廢水處理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經檢查,在一年內一次超標排放的,予以重罰;二次超標排放的,停產整改六個月;三次超標排放的企業,予以強制關閉。凡企業進行惡意偷排、直排、鋪設暗管,一經查實,立即予以關閉。(三)企業要不斷深化治理工藝,必須做到達標排放。建立完善企業環境保護工作制度,落實責任,以實現新《標準》達標排放為目標,加強設備、工藝的升級改造,優化原料結構,確保達標排放。3家化學制漿企業6月底前排水量和各項污染物濃度必須達到新《標準》。否則,必須拆除化學制漿工藝,改為以廢紙制漿或原木(竹)漿板為原料生產工藝。3家廢紙制漿生產衛生紙企業,排水量和各項污染物濃度也必須做到達標排放。7家廢紙制漿生產板紙排水企業,10月底前全部改為生產廢水廠內循環利用,實現零排放。現有零排放企業,要繼續完善污處設施工藝,優化工藝流程,真正做到廢水廠內循環利用不外排。如發生偷排現象,一經發現,必須退出造紙行業。(四)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一是堅持執法檢查經常化。全市環境執法人員要做到對轄區污染治理狀況一清二楚;各分縣局環境監管部門對重點區域、流域和重點行業、企業,每周檢查不少于一次,對于檢查發現有環境違法行為的,按照法律規定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對群眾舉報的污染源做到及時查處,做到有檢查、有記錄、有措施,健全污染企業臺帳。市環境執法部門應加大環境稽查力度,嚴肅查處重大違法案件。二是突出重點,嚴厲打擊偷排、未經處理直排等違法行為。要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充分發揮群眾及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加大曝光力度。在加強常規檢查的同時,還要采取突擊檢查、蹲點守候、連續夜查,并利用現代化科技手段采用暗管探測儀進行檢查等方式,有效查實違法排污行為。三是強化環保督察,落實監管責任。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簽訂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落實到科室,明確責任到個人,建立和完善工作責任制、考核測評機制和激勵機制。完善各項環境執法工作制度、程序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確保完成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