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金鄉鎮馮店村一造紙加工點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排河道,環保部門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拆除生產設備。同時,對其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擬處罰金額15萬元,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近日,金鄉環境監察中隊接到群眾反映,執法人員對位于馮店村的一家造紙加工點進行檢查。經查,該加工點從事金銀紙生產加工,無工商、環保等相關手續,屬于國家明令取締關停的十五種重污染小企業中的“小造紙”。該造紙加工點抽取河水作為生產用水,其規模較小,未建設配套的廢水處理設施,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通過埋在地下的塑料管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河道污染。 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其停止生產,自行拆除生產設備,同時在加工點廢水車間排放口和河道旁廢水總排放口采集兩份水樣送檢。經縣環境監測站檢測,加工點廢水總排放口水樣中的化學需氧量、懸浮物、色度等項目均已超過國家相關排放標準。 環保部門對其涉嫌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等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罰,擬處罰金額15萬元,并將根據相關法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目前該加工點已停止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