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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系列關于進口再生紙漿的報道引起有關方面高度重視,海關總署、中國造紙協會以及多家龍頭紙企已著手研究完善相關標準,進一步強化海關監管。 747噸再生紙漿被查獲禁止進境 9月底,青島海關發布消息稱,其所屬黃島海關查獲一批禁止進境洋垃圾,共計746.78噸。 該批進口貨物申報品名為“再生紙漿(塊狀)”。海關關員現場查驗時,發現貨物為壓縮褐色絮狀漿包,有異味,可見塑料片、金屬等夾雜物,懷疑是固體廢物,隨即取樣送檢。 經專業機構鑒定,該批貨物為回收紙或紙板加工處理所得,但加工過程未有效除雜,夾雜物和粗渣率均超過行業通用限量值,無法滿足預期使用要求,屬于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目前,海關已暫扣該批貨物。 海關總署發布再生紙漿申報新規 10月9日,海關總署發布2025年第195號公告(關于進口再生紙漿申報要求的公告)。 公告稱,為規范進口再生紙漿申報管理,強化進口監管,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報進口再生紙漿(商品編號47062000)時,應在報關單備注欄注明生產再生紙漿使用的工藝方法,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為“干法”或“濕法”。該公告自2025年10月10日起實施。 多家龍頭紙企受邀參加座談會 同樣在10月9日上午,海關總署商品檢驗司召開了進口再生紙漿工作座談會,中國造紙協會、中國制漿造紙研究院,以及玖龍紙業、理文造紙、山鷹國際、景興紙業、榮成環保、建暉紙業等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和北京林業大學、天津科技大學、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的專家參加了座談會。 當日,海關總署重點關注了目前中國造紙企業進口再生紙漿情況、再生紙漿的生產工藝(干法制漿和濕法制漿)及占比。海關方面態度明確,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洋垃圾,禁止境外洋垃圾在我國傾倒、堆放、處置。 以往,進口廢紙需要三個環節,首先需要提供進口中國檢驗認證(CCIC)裝箱前的檢驗報告,到港后進行24小時熏蒸殺菌消毒,最后進行海關大型集裝箱檢查設備(H986)掃描,才可以提箱離港;而現在干磨紙漿都沒有這些環節就直接進口,其危險性比直接進口廢紙還要危險。 業內專家表示,對于進口再生紙漿,從海關監管的角度也存在很大的難度,首先是僅憑肉眼無法確定微生物及重金屬是否超標,無法確保對干磨紙漿100%查驗,送檢海關進行檢驗,費用高時間長,無論從海關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來看,都不可能做到每個批次檢驗分析。 數據顯示,2024年全國箱板紙及瓦楞紙產量6180萬噸,而進口再生漿在414萬噸,其中干磨漿大致在360萬噸,占造紙原料比例5%~6%。專家表示,現隨著國內林漿紙一體化發展,紙漿產量已到達2595萬噸,所以,加強對進口再生紙漿的監管,對國內再生紙漿供應鏈不會造成較大的影響,并且今年國內紙漿的產能還在繼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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