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場競爭必須在市場公認的規則下進行,才能夠促進社會的發展以及企業的進步,將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損害別人利益的基礎上的行為,對產業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對企業的發展是致命的。這樣的例子在中國已經不是新鮮事。90年代曾經風靡一時的某保健品牌,由于被人風傳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短短幾個月,一個銷售收入數十億的企業瞬間化為無有。這是市場經濟初級階段不成熟的悲哀,更是不正當競爭的結果。面對生存的競爭,企業不光要學會應對常規競爭,更要學會應對非常規競爭。
依靠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中華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及第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不正當競爭首先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破壞的首先是社會的經濟環境,作為任何一個當地的政府部門,均有責任對于任何“不安牌理出牌”的競爭者,實行監督處罰。因此企業首先應當抓住證據對主要的責任者進行檢舉,并配合監察機關查處侵害行為,重點打擊起到震懾作用。
培養危機事件的處理能力。謠傳最為根本的是破壞消費者的信任,并形成信任危機以達到排擠競爭對手的目的。但是企業如果能夠有效利用“危機營銷”將仍然能夠很快反敗為勝。例如:有的企業在危機事件發生后采取有效措施,將違法者告上法庭,并通過各種渠道報道案件情況,在吸引消費者辨別真相的同時,借助危機事件的傳播效應樹立企業的品牌,這種一舉兩得的方法非常值得借鑒。還可以采用公益辯論的方式,將消費者不同觀點公之于眾,并在正規媒介上發表,這種在混沌不清的狀態下,展示各種觀點的做法也非常管用。總之,危機事件的發生對于企業來說是一個危險也是個機會,關鍵是企業領導如何認識與運用。
在堵、截時加強輸導,避免兩敗俱傷。不正當競爭行為,多半是由于激烈競爭引起的,因此在采取堵截、處罰的同時,仍然不要忘記輸導。畢竟每一個企業均要有出路才能夠遵守規則。否則作困獸斗只能兩敗俱傷。因此企業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時還應當積極聯合政府及業內的相關企業,制定必要的行業標準與規范,有時甚至是地方上的行業規定,這樣可以保證大家擁有共同的行為規則。同時應當加強企業間的相互溝通,和氣才能生財。這一點在江浙地帶的一些服裝企業作的就相當不錯,雖然這些地方服裝企業眾多,但基本上能夠和睦相處。因此樹立行為規則、加強相互溝通,將能夠保證大部分企業的共榮。
質量必須做到真金不怕火煉。所有應對外部的措施必須建立在企業產品質量的基礎之上。特別是在競爭加劇,消費者用極為挑剔的眼光審視企業的時候,誰能夠真正保證產品的質量,誰才有可能成為最終的勝利者。
總之,第一個不按常規出牌的不可怕,可怕的是仍然不斷的有第一個、第二個,這不光是一個企業的問題,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問題,因此必須有效利用法律、行規、輿論方面的綜合效力,才能夠最終避免不再出現第二、第三個違規者。 |